《通知》表示,申报电影精品专项资金资助的电影项目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
此次可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故事影片摄制;动画影片摄制;纪录、科教影片摄制以及电影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四类,均不包括网络电影。
对于不同类别下的电影项目,《通知》还对影片是否已完成立项(备案)、是否已领取公映许可证标识、是否已在影院上映以及影片的上映年份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优秀国产电影创作生产,2024年国家电影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电影精品资助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
以上两类申报项目应已完成立项(备案),不包括2023年之前已在影院上映或电视、网络播映的影片。
影片资助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影片的第一出品单位。如非第一出品单位,须出具由第一出品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扫描件上传至申报平台。
(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宣传文化政务服务平台”(网址:)点击“电影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网上申报通过之后,如已经拍摄完成,须提供一套包含影片完整内容的光盘或U盘或在线观看链接,光盘或U盘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电影局(快递请使用EMS,注明“申报电影精品资助项目”)。